——《公司法》與《勞動法》雙重視角下的解讀
前言
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
其中,“保護職工權益”“加強公司民主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強化董監高責任”等,成為這次《公司法》修訂的諸多亮點。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新《公司法》第一條立法目的中增加了將“職工”作為一方,與公司、股東和債權人三大權益主體并列,成為公司四大相關方之一,是新《公司法》在立法宗旨、立法理念上的重大突破,未來可能會對公司立法和司法實踐產生深遠影響。
在傳統觀念中,公司法主要是保護公司、股東權益,職工權益一般通過勞動法來體現。但這次新《公司法》在修訂中,一方面將職工與股東、債權人同樣作為公司利益相關方,提升了職工參與公司治理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在以公司及其治理為主要規范對象的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