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鄭鑫”問:如何做好互涉案件辦理中的法法銜接?
答:國家監委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實施的《關于加強和完善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專門就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工作中涉及監察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問題作出較為全面、系統的規定?!兑庖姟返诙l規定了互涉案件的概念,即“被調查人既涉嫌職務犯罪,又涉嫌其他犯罪的案件”,筆者以辦理互涉案件為例,梳理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銜接配合的有關工作機制,以供參考。
互涉案件的范圍。從職能管轄的角度來說,監察機關管轄的101個罪名中,有的是監察機關專屬管轄的罪名,如刑法分則第八章規定的貪污賄賂犯罪,只能由監察機關管轄;有的是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共同管轄的罪名,均系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