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金融租賃公司監管評級辦法》,為進一步優化金融租賃公司監管評級體系,有效實施分類監管,推動金融租賃公司行業服務實體經濟指明方向。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金融租賃公司轉型步伐加快,各公司在發展戰略、業務模式、經營能力等方面的差異性進一步凸顯,原監管評級辦法已不能滿足行業高質量發展以及監管部門分類監管的需要。
此次修訂后的《評級辦法》強調金融科技的重要性。《評級辦法》將“管理質量”評級要素和公司治理監管評估內容整合至“公司治理”要素,新增“信息科技管理”要素,形成“公司治理、資本管理、風險管理、專業能力、信息科技管理”5個評級維度,分值權重分別為20%、15%、30%、25%、10%,形成更鮮明的監管導向。
招聯首席研究員、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