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學校國有資產規范管理的通知》,聚焦省屬學校國有資產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廉政風險,提出20條具體舉措,引導和促進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提質增效。
《通知》強調,各學校要落實校長是國有資產管理“第一責任人”要求,健全“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資產配置、出租出借、對外投資、處置及校區置換等國有資產管理事項,應充分開展可行性論證,嚴格按照學校“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履行集體決策程序,資產、財務、內審等管理部門應當參加相關會議或列席相關議題;學校各部門、單位之間要協同聯動,確保信息暢通、有效銜接,形成管理合力。
《通知》要求,學校重大資產處置、出租出借等行為,應當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或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