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規定審計委員會承接監事會職權,其修訂背景可追溯至2018年的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入審計署。2024年7月新修訂《公司法》要求國有獨資公司設立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之后,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金融機構開始部署落實監事會改革工作。2024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公司治理監管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金融機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和監管制度規定的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2025年3月,國務院國資委召開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第一次專題推進會,會議提出要積極穩妥有序深化企業監事會改革,有效落實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監督責任。2025年3月,中國證監會修訂《上市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