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一名曾經主政國家煙草系統的“煙草大員”被判刑。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天,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黨組成員,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中國煙草總公司原總經理凌成興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凌成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追繳在案的凌成興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凌成興利用擔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長,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國煙草總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