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經營投資風險防控事關國有資產安全,湖南建設投資集團近日修訂印發《違規經營投資損失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并新增出臺6項配套的實施細則,率先成體系組織實施,持續完善國有資產監管。
該實施辦法具有制度上的完備性,明確了違規責任追究的原則、范圍、處理、程序,工作機構及職責,以及違規責任資產損失及不良后果認定等內容。從違規經營投資損失責任追究受理、初步核實、分類處置、核查、處理、整改直至歸檔,每一項工作程序都規范了內容、步驟、責任主體,前后銜接,邏輯嚴密,做到項項有要求、步步有標準、人人有責任。
在人員上,違規經營投資損失責任追究對象包括集團所屬各單位及其經營管理有關人員、股權代表。在邏輯上,只要違反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不良后果的,應追盡追。在責任主體上,不僅追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