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開《關于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提出“完善黨領導國有企業的制度機制。明晰黨委(黨組)討論和決定重大事項的邊界,提高前置研究討論的質量和效率。”在實踐中,有的企業對于“研究決定”和“研究討論”的范圍界定不清晰,黨委會和董事會的職權劃分不規范。《麗莎聞道》梳理“研究決定”和“研究討論”事項的主要內容,決策流程及實踐案例。
一、“研究決定”與“研究討論”事項的主要內容
(一)“研究決定”事項的主要內容
研究決定指的是黨委會對某些重大事項擁有最終的決策權,這些事項通常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企業黨組織建設、重要人事任免等密切相關。
從企業實踐歸納來看,“研究決定”主要包括: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