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防止裙帶關系,推進廉潔建設的重要手段,履職回避制度一直受到高度重視。
12月8日,《華夏時報》記者從業內獲悉,為推動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向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發展,銀保監會辦公廳近日向各地銀保監局和各保險公司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對無法進行任職回避或暫緩任職回避的各類特殊情況進行了明確說明。根據銀保監會安排,存量任職回避問題可再申請延期,最晚于2023年底清理完畢。
超過7年需輪崗
為進一步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行為的監管,銀保監會曾于2019年12月印發《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其核心內容是區分銀行保險機構員工中的關鍵人員和普通員工,對關鍵人員實行業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