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中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制度屬于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職工民主監督的重要途徑。本文將對國有企業中的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包括席位要求、產生程序、罷免程序)的特殊規定進行梳理。
一、國有企業中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席位要求
隨著公司常規業務的不斷成熟,合同標準文本的數量呈現井噴式增長,合同標準文本的使用率隨之大幅上升。經歷了瘋狂擴張期,碎片式的工作方式不再能滿足合同標準文本的全面發展,多種管理手段被引入到新階段的工作中。
1.職工董事
綜合現行的關于國有企業的相關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來看,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僅由國有企業或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公司的董事會中必須為職工董事保留席位。對于國有合資公司,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必須有職工董事。董事會中職工董事的人數和比例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