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逐步深入,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作為重點體現在許多地區的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方案中,處于轉型壓力中的城投企業也將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作為自身轉型的重要抓手。《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也提出要“積極穩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混改已進入全新的階段,既要“混”更要“改”,只有“形神兼備”的混改,才能應對內外部環境的沖擊,實現企業的市場化轉型。本文將結合城投調研情況,重點對城投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進行案例分享。
一、外部董事制度的概念
(一)概念
外部董事制度是指由非本企業員工而由企業外部專業人員在本企業擔任董事的一種安排。外部董事通常不擔任除董事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以外的其他職務,不負責企業經營層事務。通常外部董事分為專職外部董事和兼職外部董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