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措施使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日前出臺規定,明確委機關各部門采取相關措施的審批權限、辦理程序和監管辦法。這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加強內部監督的又一重要舉措。
該規定以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察法為主要依據,參考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并充分借鑒監察體制改革先行試點地區經驗,在深入調研并反復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該規定明確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采取措施的依據、權限以及原則性、共性要求;分別對各項措施的審批權限、辦理程序、工作要求以及文書格式等作出明確、細化規定;對各項措施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作出具體規定。
以詢問為例,該規定明確,在調查過程中,可以對證人等人員進行詢問,了解核實情況。首次詢問時,應當向被詢問人出示《證人權利義務告知書》。在詢問中涉及被詢問人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調查人員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