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國資委獲悉,《關于進一步規范省管企業融資擔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要求原則上總融資擔保規模不得超過集團合并凈資產的50%,單戶企業融資擔保額不得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
據介紹,部分省管企業存在擔保需求增大、隱性擔保風險擴大、代償損失風險升高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省管企業融資擔保管理,有效防范企業相互融資擔保引發債務風險交叉傳導,《通知》要求嚴格控制融資擔保規模,省管企業應當轉變子企業過度依賴集團融資擔保的觀念,鼓勵擁有較好資信評級的子企業按照IPO、配股、發債等市場化方式獨立融資。
融資擔保相當于一種“隱性負債”。融資擔保規模超過凈資產50%或超過持股比例對子企業和參股企業提供擔保,將對集團總部的運營造成潛在風險。《通知》規定,省管企業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