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圍繞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兩大核心—“三會一層”權責分工體系和決策機制,指出目前國有企業改制后存在的問題,并提出針對性建議,通過具體的案例進一步說明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性。
一、國有企業治理結構改革
相關政策背景
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國有企業改革相關政策,要求不斷建立和健全企業法人治理架構、完善三會一層決策機制,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具體的相關政策如下:
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指出,要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重點是推進董事會建設,建立健全權責對等、運轉協調、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規范董事長、總經理行權行為,充分發揮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經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