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1.是否有據可依,是區別違規發放津補貼行為和正常發放職工福利的關鍵。2.和私分國有資產罪的區別:(1)資金的來源性質;(2)單位對所分資金有無自主支配權;(3)私分的手段;(4)私分的數額;3.經營性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通常以績效考核辦法來確定可發放職工薪酬總額,定私分國有資產罪應查明職工薪酬總額的計算方法。
案例1
某國有企業T分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黃某與部分班子成員口頭商議決定,以發放加油卡方式給予全體中層干部補助。2015年6月實行公車改革后,仍保留部分中層干部燃油補助。據統計,2014年至2017年8月,T分公司累計向20余名中層干部發放燃油補助37.2萬元。此外,T分公司還為部分職工購買私家車保險,以限額報銷發票的方式給予全體職工療養補助,且部分職工報銷的發票名不副實,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