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欽州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4月13日,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鋒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至2022年,被告人許鋒利用擔任北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北海市林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黨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私營企業主王某等14人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林地收儲、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人民幣1670萬元和1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676.4565萬元。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許鋒在擔任廣西林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期間,違反國務院國資委、自治區國資委關于禁止“開展融資性貿易業務或‘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的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