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國資委對外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要“嚴查股權投資、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對外擔保、金融業務等領域違規問題線索,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整體上看,堅持問題導向開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有的放矢,突出了追責工作的針對性。”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國企混改中心負責人朱昌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國資委表示,2022年,各中央企業持續推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任務順利完成,責任追究工作體系不斷健全,追責力度精度持續提升,企業合規經營理念有效強化,為促進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但同時也要看到,中央企業責任追究工作總體上開展還不平衡,部分企業存在不愿追責、不敢追責、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