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企業持續推動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走深走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任務順利完成,責任追究工作體系不斷健全,追責力度精度持續提升,企業合規經營理念有效強化,為促進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但同時,中央企業責任追究工作總體上開展還不平衡,部分企業存在不愿追責、不敢追責、不會追責的“三不”問題,有的企業監督協同貫通不夠、追責成果運用有待加強、監督追責權威性需要進一步提升。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中央企業持續深化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突出提升責任追究震懾性、監督協同系統性、制度機制完備性、工作手段有效性。進一步健全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追究“反向查、正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