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2條規定:企業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國有資產劃分為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兩大類。
1.《企業國有資產法》只將企業中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納入調整范圍,而金融企業類國有資產和行政事業類國有資產尚未納入調整范圍。
2.企業國有資產不僅包括物權、股權和知識產權,也包括債權;不僅包括資產,也包括由出資而形成的各種權益;不僅包括現有權益,也包括可期待權益。
3.國有權益的外延大于國有資產。國有權益是由國家以出資方式投資形成的各種權益,國有資產只是其中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