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省屬企業工資總額決定機制改革,湖北省政府國資委根據《國務院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國發〔2018〕16號)精神,結合省屬企業改革重組和功能分類實際,研究制定了《省屬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適用于省政府國資委履行工資總額管理職責的省屬市場競爭類、功能保障類、金融服務類企業,內容包括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范圍和基數、企業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工資總額決定機制特殊情況處理、結構化工資總額管理、集團總部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工資總額備案制管理、工資總額預算周期制管理、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程序、附則等九個部分。《實施細則》主要特點概括為“三界定、三細化、四明確”:
三界定,即對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的企業范圍、職工范圍,以及工資總額預算基數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