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處罰種類、時限、權限、程序、執法方式等作出調整。
本報北京5月21日電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新修訂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在處罰種類、時限、權限、程序、執法方式等方面作出調整,確保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嚴格規范依法開展執法活動。《處罰辦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處罰辦法》修訂以新行政處罰法的精神實質和核心要義為基礎,嚴格遵守行政處罰領域的通用規范,同時緊密聯系生態環境執法實際,突出生態環境領域執法特點,增強生態環境執法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嚴格約束行政執法行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這位負責人介紹,文件名稱由原來的《環境行政處罰辦法》改為《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條款數目由原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