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工信部發布《關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通知指出,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設立從事集成電路設計、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開發或知識產權(IP)核設計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二是,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三是,申請優惠政策的上一年度,企業具有勞動合同關系或勞務派遣、聘用關系的研究開發人員月平均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40%。
四是,企業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和屬于本企業的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且申請優惠政策的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下同)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本條及下述研究開發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