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進一步規范對食用農產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的監管,強化糧食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監管。針對現實中易發、多發的食品安全風險,進一步規范冷鏈食品的管理,強化對散裝食品、銷售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監管,規范過期食品、餐廚廢棄物的處置。同時,進一步規范對壩壩宴等群體性聚餐的監管,防止誤飲醇基燃料等安全風險,保證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條例》明確建立全省統一的食品安全公共服務溯源平臺;規范線下食品宣傳推介活動,細化食品銷售憑證內容要求,健全食品快速檢測結果驗證機制,完善對預制菜、特殊醫學用途膳食食品等的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及小食堂監管機制;強化對食品配送、自動售貨等新業態進行規范,填補了制度上的空白
《條例》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監督信息集中統一發布機制,將食品安全納入基層治理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同時,優化營商環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