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活閑置低效用地,騰出高質量發展空間。6月13日獲悉,省自然資源廳、省政府國資委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盤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8條政策措施,鼓勵國有企業以多種方式盤活利用存量土地,妥善處理各類涉地歷史遺留問題,充分發揮土地資產效益,為國有企業盤活存量資產、提升防風險能力、強化國企引領支撐作用夯實基礎。
《通知》提出,要規范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涉及的土地權利人名稱變更,加快已改制國有企業原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處置。《通知》明確,優化國有企業存量土地利用方式,鼓勵進行公益開發,對于增進公共利益的項目,在不減少原建筑面積的情況下,由當地政府依據相關技術規范和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給予合理容積率獎勵。經改制、改革取得的土地,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