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四川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四川省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分別對行政單位、事業單位以及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如何配置、使用、處置等方面作出了明確的管理規定,兩個辦法均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適用于全省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群團機關(以下簡稱行政單位)以及執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活動。
根據《四川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各市(州)、縣(市、區)財政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對本地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
在資產配置方面,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當根據依法履行職能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