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張云祥貪污、受賄、國有公司人員失職案在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公開一審。
據白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6年,被告人張云祥利用擔任甘肅張掖電廠籌建處主任和甘肅電投張掖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之便,貪污公款143479.05元;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云祥在擔任甘肅電投張掖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及甘肅省煤炭資源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50774元;2009年,被告人張云祥作為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在分管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張掖谷氨酸項目和太陽能煉硅項目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公司違規決策并造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