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在行業內部將某公司因未按規定報送聘任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信息而被嚴肅處理的情況進行了通報。
監管通報顯示,7月,證監局對A公司進行專項核查,發現其存在以下違反《關于依法嚴格做好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任職管理及廉潔從業相關工作的通知》的問題:一是未按規定向證監局報送聘任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的信息;二是未針對性建立健全離職人員任職和執業管理的內部控制機制、完善廉潔從業制度。根據有關規定,證監局對公司和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約談公司主要負責人,督促公司及時整改,盡快啟動內部問責。
中國證監會機構部在監管通報中表示,從通報的案例情況來看,仍有個別行業機構對離職人員聘任及管理工作認識不夠、重視不足。因此,中國證監會機構部重申了對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的相關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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