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國資委在其官網上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自治區國資委對企業債券發行的監管職責,并對監管企業的償債風險提出管控要求。近期,內蒙古發行特殊再融資債券,在債務管控上動作頻頻。
《辦法》分為總則、債券發行管理權限、債券發行管理流程、重點管控要求、監督追責和附則共六章。總則明確指出,制定《辦法》的目的是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規范監管企業債券發行行為,防范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和債券違約風險,指導企業利用債券融資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監管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應遵循三大原則:
聚焦主業發展。債券發行應突出主業、聚焦實業。募集資金用途要符合自治區產業布局政策方向和行業、區域發展規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