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10日電(記者齊琪)最高人民法院10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優化法治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指導意見》及相關典型案例。
指導意見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特別強調了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人格權的保護,充分發揮人格權侵害禁令制度功能,及時制止侵害人格權的違法行為。對于故意誤導公眾、刻意吸引眼球的極端言論行為,利用互聯網、自媒體、出版物等傳播渠道,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進行詆毀、貶損和丑化等侵權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營造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為維護統一公平誠信的市場競爭環境,指導意見加強對平臺企業壟斷的司法規制,依法打擊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激發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原始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針對惡意“維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