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通報,內江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謝江陵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謝江陵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經商辦企業,獲利數額特別巨大;單獨或伙同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謝江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內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