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加強董事會建設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2019年,基本完成市屬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2020年,黨組織在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國有獨資、全資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國有控股企業實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使國有企業成為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
《意見》明確了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權責對等、激發企業活力3個基本原則,并從理順權責關系,健全制度體系;加強董事會建設,落實董事會職權;維護經營自主權,激發經理層活力;有效發揮監督作用,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5個方面明確了重點任務。
其中,在激發企業活力方面,《意見》明確,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需要的管理體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