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辦法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保護和調動全省廣大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根據***和省委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部署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容錯糾錯,是指當事人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先行先試中出現失誤和錯誤,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情形,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對其不作負面評價,從輕減輕處分或者免予處分,督促當事人及時整改和糾錯糾偏。
容錯糾錯應當嚴格遵循和深入貫徹******“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堅持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同明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