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國有企業經濟效益月報工作的通知》。
通知顯示,編報范圍及內容為為:各中央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地方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以下稱報送單位)的月報統計報送范圍為全部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含一級金融企業;各報送單位報送的月報報表包括:封面、主要指標表、生產經營重點指標表,中央企業債務風險監測表由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中央企業填報;各報送單位應按月報送經濟運行分析報告,及時反映企業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異動指標解釋等信息。
通知要求,要嚴格落實應報盡報,推動報送口徑全面完整。各報送單位應嚴格依據編制說明中的有關要求,基于國有企業名錄,按照企業實際管理層級在月報系統中構建樹形結構,將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和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