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重慶市醫療保障局、成都市醫療保障局聯合印發的《成渝兩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互認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兩地內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兩地辦理醫保轉移可實現繳費年限相互認可、累計計算。
這意味著,成渝兩地將在全國率先實現省際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互認。
該《辦法》提出,成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時,確定一地辦理醫保退休認定并在此地享受退休后職工醫保待遇,其醫保關系同步確定至該地,不受是否在該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該地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后參保地的限制。
具體規則如下:
(一)醫保退休認定時,在成渝兩地中任一參保地職工實繳年限(不計互認年限,下同),達到當地退休不繳費享受醫保待遇規定條件(以下簡稱年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