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我國多地煤礦長時間高強度生產,設施設備超負荷運轉,加之我國礦山安全基礎薄弱,風險隱患基數不斷增大。
針對當前礦山領域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近日印發《關于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硬措施中有哪些硬招?如何具體落實?有哪些積極作用?在1日舉行的國新辦發布會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有關負責人作出回應。
持續不斷壓實各級礦山安全生產責任
“硬措施的出臺,對于扭轉當前礦山安全重特大事故多發連發勢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約束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副局長張瑞庭說。
堅持失職追責,是此次硬措施的一大特點。張瑞庭說,硬措施突出“責任”二字,進一步明確企業實際控制人、部門監管人員、屬地政府的安全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