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監察委員會、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關于完善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溝通銜接機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對監檢法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加強溝通協調、開展聯席會議、提前介入、辦理司法指定管轄事宜等工作進行規范,推動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工作高質量發展。截至目前,海南省紀委監委已商請省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案件2件,辦理指定管轄案件11件。
為促進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意見》建立職務犯罪案件日常聯絡和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明確省監委案件審理室、省高院刑事審判第二庭、省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各指定1名部門負責人作為聯絡員,負責職務犯罪案件辦理過程中的案件信息共享、重要情況溝通、法律文書送達、新聞信息發布與輿情處置、深化業務研討交流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