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報披露漸熱,上市公司實控人控股股東因分紅不達標被限制的減持的名單將發生變化。
證監會“3.15”的最新發聲明確將進一步完善A股上市公司減持規則的體系,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全面防范繞道減持。
證監會表示,一是明確離婚、控股股東解散等情形的減持規則;二是明確股票質押平倉、贈與等方式的減持規則;三是禁止大股東、董事、高管參與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物的衍生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轉融通出借,限售股股東融券賣出。對于違規減持證監會將責令購回并上繳價差,對于拒不改正的嚴厲處罰。
去年8月27日,證監會發布了減持新貴,新規的核心內容是設定破發、破凈、分紅的“三道門檻”,對減持行為設立了嚴格的要求,將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減持與股價和分紅掛鉤。
滬深兩市已經進入2023年年報窗口期,分紅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