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記者9日從國務院國資委了解到,為推動中央企業全面加強合規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著力打造法治央企,保障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國資委近日印發了《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
合規是指中央企業及其員工的經營管理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行業準則和企業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國際條約、規則等要求。
指引明確了中央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合規管理職責,提出央企設立合規委員會,與企業法治建設領導小組或風險控制委員會等合署,承擔合規管理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工作,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合規管理重大事項或提出意見建議,指導、監督和評價合規管理工作。指引提出加強對市場交易、安全環保、產品質量、勞動用工、財務稅收、知識產權、商業伙伴等一系列重點領域的合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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