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衛生健康委、國資委、醫保局、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單位在招聘過程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通知稱,男女平等是我國基本國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有利于推動婦女更加廣泛深入參加社會和經濟活動,提升社會生產力和經濟活力。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及各部門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帶頭遵法守法,堅決禁止就業性別歧視行為。
通知要求,要及時糾正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行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