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出臺《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提出改革工資總額決定機制和管理方式,完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管理等,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
工資總額,是指由企業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直接支付給與本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意見》提出,國有企業應按照“效益增工資增,效益降工資降”同向聯動原則,合理確定企業年度工資總額增長或下降幅度。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當年工資總額增長幅度可在不超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范圍內確定;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調整等非經營性因素影響外,當年工資總額原則上相應下降。企業按照“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工資總額,原則上增人不增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