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西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辦理了一起國有企業人員失職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被告人陳某(化名)以失職罪被提起公訴。據悉,該案系河西區監察委移送河西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被告人陳某系天津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全面所有制企業)的董事長兼總經理,負責該公司全面工作。在2015年至2017年間,該公司與江蘇某商貿有限公司、天津某公司開展煤炭、無氧銅桿托盤貿易。在協議履行期間,被告人陳某違反上級集團總經理專題會議要求,未派專人對各業務環節進行監控;違反上級集團《關于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的規定》要求,未對正在經營的貿易進行風險評估;違反上級集團《貿易業務的管理規定》要求,未經集團總經理批準,即執行不能及時回款的合同,造成公司應收賬款無法收回,致使公司在煤炭托盤貿易中損失3330余萬元,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