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電為推進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網站28日發布《關于開展煤礦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開展為期3個月的煤礦安全集中整治。
《通知》明確了11條重點整治內容:
(一)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上級公司向所屬煤礦超額下達生產指標的,一些煤炭賦存條件較好的地區突擊蠻干的;
(二)超層越界開采和違法違規開采保安煤柱的,以假圖紙、假密閉等隱瞞作業地點生產的;
(三)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設備、工藝的;
(四)安全監控系統功能不完善、運行不正常的,井下違規放炮、動火的,瓦斯超限作業的;
(五)火區、高冒區、采空區等隱患排查治理和密閉管理不到位的;
(六)采深超千米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