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電10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關于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延長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的基礎上,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疫情嚴重地區,對繳納車輛購置稅等按次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
通知指出,明確網上辦稅繳費事項。稅務總局梳理和發布涉稅事項網上辦理清單。各地稅務機關要積極告知納稅人、繳費人凡是清單之內的事項均可足不出戶、網上辦理,不得自行要求納稅人、繳費人到辦稅服務廳或政務服務大廳辦理清單列明的相關業務。
通知提到,要拓展網上辦稅繳費范圍。各地稅務機關要按照“盡可能網上辦”的原則,在稅務總局發布清單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拓展豐富網上辦稅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