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工信部發布《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當前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已經實施了2年半,與發改委發布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并稱為“雙資質”。
本次征求意見稿中作出了十項修改,其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刪除了之前對于準入企業“設計開發能力”要求的大部分內容,調整為對“技術保障能力”的要求,這意味著放寬了對于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設計研發機構的要求,也降低了對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數量以及崗位分布的要求。
附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審查要求》表明,對于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已經全部刪除,替換為對“技術保障能力”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