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訊(通訊員劉文佳)為規范市屬文化企業國有資產重大事項管理,依法履行國有資產監管職責,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管體系,根據《中共煙臺市委關于進一步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加快體制機制創新的決定》(煙發〔2019〕8號)有關要求。近日,煙臺市財政局聯合市委宣傳部印發了《煙臺市市屬文化企業國有資產重大事項管理辦法》(煙財教〔2020〕5號),從發展戰略規劃及企業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重組整合、破產解散、改制上市、國有產權轉讓等方面對市屬文化企業國有資產重大事項進行規范和明確。這是繼去年出臺《煙臺市市屬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之后,我市出臺的關于文化企業的又一個重要改革性文件,對推進國有文化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健全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的國有文化資產監管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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