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岳海陸利用負責工程項目現場管理的職務之便,在項目管理、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現金人民幣共計22萬元……”今年6月10日,四川省江陽區城投建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陽城投公司)原副總經理岳海陸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違法所得22萬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在進入江陽城投公司這家國企之前,岳海陸曾在當地一家民營企業摸爬滾打20多年,算是經驗豐富的“專家型人才”,因而成為江陽城投公司的重點考察對象。然而,由民營企業從業人員轉變為國企管理人員后,岳海陸的思想沒有跟著專業本領進步,反而將民企工作時形成的錯誤慣性思維帶到了國企。特別是走上領導崗位后,他的內心過度膨脹,思想毫不設防,行動屢屢跨界,最終掉進了貪腐的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