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好《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北京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審計局派出指導組,對北京市屬某集團原董事長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工作進行指導,并對以前年度審計整改及市委巡視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這也是近期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出臺的《北京市區局級領導干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工作制度》(以下簡稱《離任交接制度》)首次在市屬國有企業運用。
根據《離任交接制度》中交接事項相關要求,指導組結合工作實際,圍繞“明確離任經濟事項交接手續未完結事項的辦理責任人、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及情況反映時點、指導檢查工作的內容和范圍、對隱瞞重要經濟事項的處理規定”等事項明確了具體工作原則,為指導工作開展提供遵循。
指導組以“明確領導人員經濟責任,促進領導人員履職盡責、擔當作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