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完善適應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要求和市場競爭需要的選人用人機制,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國企領導人員隊伍,進一步做強做優做大市屬國有企業。近日,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南昌市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總原則
《規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與《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江西省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規定(試行)》等對標,認真貫徹執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決落實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方針,堅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和簡便易行、有效管用,完善了有別于黨政領導干部、充分體現國有企業特點的領導人員管理制度。
劃重點!《規定》有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