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3年之后,A股市場退市制度的相關指導意見迎來修改。
3月2日晚間,證監會宣布,就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
《指導意見》于2014年2月7日經證監會第24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證監會表示,此次修改是為了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強化證券交易所一線監管職能,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2日。
證監會明確表示,此次修改只是針對個別條款。
澎湃新聞記者發現,其中,最值得市場關注的修改內容,是新增的第(五)條:對重大違法公司實施暫停上市、終止上市。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而原本的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 ……
